《新乡医学院学报》  1987年04期 95-95   出版日期:1987-07-20   ISSN:1004-7239   CN:41-1186/R
高危妊娠的护理


高危妊娠主要指在妊娠晚期胎盘功能不全,胎儿有宫内死亡危险,经过较好的监护和产科处理,能降低胎儿、新生儿死亡率的这些孕妇称高危妊娠.如妊娠中毒症、胎儿发育不良、母儿血型不合,慢性肾炎,较严重的心脏病或过期妊娠等。高危妊娠一般指狭意而言.高危妊娠在护理上应注意以下几点:一、高危妊娠的重点监护:早期妊娠重点监护(从怀孕开始到16孕周以前):主要是详细询问病史及既往史,进行孕期检查,对孕妇作全面检查,进行围产期评分,确定高危程度,决定是否继续妊娠。在中期妊娠(16—27孕周以前)重点鉴护胎儿生长发育情况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