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河南省有关部门批准,原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已正式划归我院,定名为“新乡医学院附属精神病医院”。精神病医院的前身是人民解放军平原军区后方医院三分院,一九五一年成立。五二年六月定名为平原省疗养院第三分院。一九五七年定名为河南省精神病医院。今年五月,该院正式划归新乡医学院。现有床位五百九十多张,职工五百余人。 更多还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