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乡医学院学报》  2005年01期 37-38   出版日期:2005-01-20   ISSN:1004-7239   CN:41-1186/R
外伤性近视19例临床法医学鉴定分析


 目的探讨眼球钝挫伤后视力下降的发生机制、治疗终结时间及受伤情评定时机。方法19例外伤性近视案例,全部病例给予药物保守疗法,局部滴托吡卡胺、口服维生素、静脉滴注复方丹参注射液,对治疗前后进行统计分析。结果治疗前,裸眼视力0.6~0.9者7例,0.1~0.5者10例,0.05以下2例。治疗后,伤后3个月时裸眼视力1.0以上16例;6个月后2例裸眼视力0.6~0.9,戴镜矫正在1.0以上;1例裸眼视力0.1~0.5,戴镜矫正后视力为0.6。鉴定结果论均为轻微伤。结论单纯外伤性近视预后良好,伤情评定时机应掌握在伤后3~6个月内进行。